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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闲聊] 贼喊捉贼?可笑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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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09:1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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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寻找梦想世界 于 2012-4-14 15:47 编辑

(这是我从雷欧纳德的博客上看见的。部分标点符号有改动。)

偶然看见某人写的一篇《关于著作权:你的游戏离能干干净净、正式上市销售有多远》

显然本文是在误导小朋友。

这里我要严正的说,不管你的游戏有多干干净净,在我国都是不能上市销售的。

因为在我国,在线销售游戏软件,需要由文化部授予的网络文化许可证 ,也就是俗称的文网文。

而66RPG里100%的用户不具备申请文网文的资质,某萌也不具备。因为文网文申请的硬性要求是:公司注资达到1000万人民币。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需要有文网文才能进行?通俗点说,在互联网传播经营性的文化活动,并以此牟利的,就需要这个许可证。网络发行游戏当然也需要(免费同人游戏则不需要)。

所以,某萌是没有资格发行游戏的,之所以至今没有被抓,是因为规模太小人家没管而已,但请不要以为没人来抓你你就是合法的。

那么,雨血为何能发行?

因为soulframe的公司只是雨血的开发商,并不是发行商。而雨血的发行商gamebar具备文网文资质,所以雨血的发行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你的游戏想要发行光盘的话,则需要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批,拿到版号(这个雨血也拿到了,但是某萌则没有)。

如果你想要通过渠道商发布(电信、移动等),则还需要获得渠道商的审批证书,还要参与渠道商的销售分成。

关于素材版权。我觉得,自己就是做游戏的,还不尊重别人的版权的话,又何足立足?

但是,至少刚发布了一个什么一盘蚊香的游戏的人,基本上抄完市面上成功的所有的webgame的素材,没什么资格讨论这个。

的确,这块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很大的漏洞。说穿了,即使你侵权,也只有版权拥有者才能举报和控告你。但是,你又没挣几个钱,告你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人家一般懒得告。但是,还是要重申,人家懒得告你,也并不能代表你合法。

至于缴税那部分,也请大家不要被误导,任何以公司形式经营的销售活动,都需要依法纳税。当然,你要是能搞定文网文,那么这点税对你来说并不算什么

所以,这话从某些人嘴巴里说出来,根本不靠谱。不靠谱的原因就是,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合法的在我国发布过一部游戏,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的教导别人如何正式销售游戏。

好了,现在,你又觉得,你离上市销售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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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09:21: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判约之轮 于 2012-4-14 09:29 编辑

= =,首先我看不出这和雷欧纳德有什么关系,倒是柳柳大人发过相似的文章~
其次雷欧纳德已经是个禁忌的讨论对象了吧······←我发帖之后才点进来的请无视这句话

然后,我不觉得楼主说的在理,诚然,销售许可证的确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
但是你要知道,罗马并不是一天建成的,单机游戏产业也是同理~
你不能指望一个昨天还是各种抄袭的游戏,今天就不仅拿到许可证,还把素材都洗白掉~
我更相信那篇文章是为今后铺路,至少将素材的版权问题解决了,只要素材没有版权纠纷,那么金钱的问题还会远么?
而且漫展什么的大概楼主没听过?某紫的游戏不就是半商业化了么?


回复1:
其实有些事情,不是眼见为实,如果你看到他离开6R前那一场风波,你自然就明白,为什么雷欧纳德和柳柳那么针锋相对~
至少我是不怎么信服他的言论的~

点评

这是雷欧纳德的观点,不是我哦~  发表于 2012-4-14 09:42
这是我从他的博客上看见的,就复制粘贴了过来。 http://flydark.blog.163.com/  发表于 2012-4-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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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0:48:15 | 只看该作者
lz发这个想干嘛?这些问题放到这里来讨论好像不大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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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0:50:54 | 只看该作者
销售没想过,只是打算做个游戏给朋友玩玩而已
想买一艘船         0/1
想住在一个凉爽的的国度         0/1
想获得永生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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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1:19:02 | 只看该作者
基本全是学生党的6R有多少是准备从事游戏制作专业的?又有多少是准备自立门户建立公司的?
虽然很理解LZ想要打脸的心情,但是这种命中率根本打不中的。

点评

所以说,要打脸就应该拿去回帖,而不是开新帖放地图炮。  发表于 2012-4-14 13:07
LZ抨击的那篇文章应该是持有“认真制作游戏”态度的,这和观众的态度无关。  发表于 2012-4-14 12:56
脑洞即是我
我即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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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2:24:06 | 只看该作者
我想知道这帖子最先就是在水区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哟
如果繁华被摧毁,让我好好地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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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版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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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2:55:06 | 只看该作者
判约之轮 发表于 2012-4-14 09:21
= =,首先我看不出这和雷欧纳德有什么关系,倒是柳柳大人发过相似的文章~
其次雷欧纳德已经是个禁忌的讨论 ...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和你的游戏是否合法没有关系 难不代表可以降低标准 我赞同LZ的观点
很多人逃避问题就喜欢以 “不是一时半会能成 要慢慢来” 做托词 结果是一事无成

但是不能说全盘否定它的文章 只能说有很大缺陷(当然了 得看误导程度大不大了 文章没看过所以不下定论)

点评

虽然貌似有点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但是还是没看懂+1  发表于 2012-4-14 13:14
我先去向我的语文老师道歉,看了半天完全没看懂······  发表于 2012-4-1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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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3:12:59 | 只看该作者
比喻不当,说“贼教别人怎么做好人”才对
不管贼多可笑,就事论事讲教做好人这事本身没错,所以略支持状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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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3:14:02 | 只看该作者
我预感这帖子马上会被河蟹……
所以不予评论- -

点评

乃的预感似乎错了哦亲  发表于 2012-4-15 04:35
这都被乃发现了- -  发表于 2012-4-14 13:24
你已经评论了。  发表于 2012-4-14 13:19
这里月季~各位前辈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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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3:26:06 | 只看该作者
想说的话就再楼主的名字里。顺便觉得楼主是马甲
反正是坏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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