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查看: 6150|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版务] Project1-素材区使用须知(暂行版)

[复制链接]

Lv2.观梦者

无节操

梦石
0
星屑
607
在线时间
79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6
帖子
3939

开拓者贵宾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10-8 13:5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入我们,或者,欢迎回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moy 于 2017-10-8 14:47 编辑

Project1-素材区使用须知(暂行版)
——2017.10.08
本版规则为暂行规则,如有疑问可PM本人询问。
事项定义
授权素材
授权素材就是一类“遵守其使用协议,就能自由使用而不会产生版权纠纷”的素材的统称。
根据其各自的使用协议不同,部分的素材甚至可以免费的使用在以营利为目的的游戏中。
为了得到如此的便利,就需要使用者严格的遵守其使用协议(或称利用规约)。
各个版本的RTP素材即是授权素材的一种。

非授权素材
无法获得授权的素材的统称,一般包括从各种游戏中提取出的素材,没有明确作者的来源不明的素材,以及其作者没有明确表示可以使用的素材。这些没有获得授权的素材,在使用后经常会引起版权纠纷,最后导致制作者不得不重新寻找可以使用的授权素材来进行替换。
百度图片中直接搜索得来的素材几乎都是无法确认其授权使用协议的素材。

授权素材推广须知
在本版进行素材站推广的,将依据帖子内容的详实程度进行相应的奖励处理。
本部分将与RPG制作大师授权素材推广计划进行联动处理,欢迎各位用户提供未被收录的站点信息,也欢迎对已有站点推广的信息进行补充。
单纯的素材转载将视乎是否违反原素材所有者的使用协议决定是否进行删帖处理。因此原则上禁止在不明确使用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单件素材的转载,请各位用户注意。在进行推广贴编写时,也请注意不要直接使用原素材、及其链接作为内容,请善用截图。

素材站推广中,除利用规约简表外,每一单项计10碎片。
利用规约简表中,每确定一项计20碎片
追加进行站点风格简介、素材下载方法等导览的,每一项根据详实程度进行20~200碎片的奖励。

对已有站点推广信息进行上述不足项目的补充的,也将获得相应奖励,但对已有重复的信息进行的补充不予奖励。
此种情况下,用户可以发布如何使用该网站的素材的心得交流贴进行讨论。
本版预期也会定期举办心得交流活动,请届时积极参与。

目前,素材站推广发布请以三个置顶推广贴为模板自行编辑。利用规约简表的部分,暂时先以RPG制作大师素材推广计划为准。

授权素材发布须知
在本版进行素材发布的,将视为发布者本人自动宣告拥有所发布素材的著作权,因此无法满足这一条件的,请勿使用素材发布模板。如若核实发布者不具有素材著作权的,将没收因此产生的所得,处以相应的处罚,严重时进行封禁处理。
对他人素材进行二次加工的,需提供原素材的素材站点链接及使用协议,必须明确允许二次加工并发布,且,二次加工的发布视为自动遵守其使用协议的其他项目。在此基础上,可以对使用协议进行更加严格的调整,但不允许删减和弱化。

素材发布帖中,
原创作品将根据素材的复杂度和稀少度由版主进行评分,根据数量及质量的高低,给予50碎片~5晶石奖励。
二次加工将根据与原素材的差分度由版主进行评分,根据数量及质量的高低,给予20碎片~2晶石奖励。
质量过低的素材将不予评分及奖励。
允许应用至商业游戏中的素材,将按比例获得额外奖励,上限1晶石。
二次加工的素材,其原素材不允许进行商业使用的,二次加工的产物也不可进行商业使用。
原则上,本暂行版规对同人作品,将暂时限定其不可作为收费游戏的素材。一应奖励暂时以二次加工为准。New
随时间推移,下载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给予追加奖励,具体细则请关注后续版规更新。

非授权素材处理须知
本版将禁止非授权素材及相应站点的主题发布,一经核实将会进行扣分删帖处理。累犯严重者,将会进行封禁处理。
实际扣分额度,由版主依照实际造成的不良后果的程度进行评判。
以前遗留的非授权素材,以及过期失效且距今3年以上的老帖,将会被移出本版。

——————
感谢以下用户对暂行版规完善的帮助:
wabcmcc


评分

参与人数 1+1 收起 理由
影北山人 + 1 塞糖

查看全部评分

Brandnew day, Brandnew Life
                              实在  中
暂为素材区版主,版其  琢磨
应援一下~
RPG制作大师授权素材推广计划

Lv4.逐梦者

梦石
0
星屑
16034
在线时间
399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5-9-14
帖子
1337

开拓者

2
发表于 2017-10-8 14:24:15 | 只看该作者
參考(仿照)動漫人,物做型,制作出來素材,是否違反版規(版權),請明示.

评分

参与人数 1星屑 +30 收起 理由
moy + 30 感谢您对暂行版规完善的帮助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无节操

梦石
0
星屑
607
在线时间
79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6
帖子
3939

开拓者贵宾

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8 14:44:47 | 只看该作者
wabcmcc 发表于 2017-10-8 14:24
參考(仿照)動漫人,物做型,制作出來素材,是否違反版規(版權),請明示.

理论上同人作品若要进行商业用途,需要从原作品处获得版权,否则即被视为侵权。
你可以参考一下如今腾讯各处买版权做那些成熟IP的游戏。
在日本,在同人展进行贩售,也就是用在同人游戏上,与公司制作的营利游戏有所区分。
但著作者并未开放同人许可的作品,即使是同人贩售也经常自行进行消音处理,进行不少擦边球一般的创作。
所谓“只是看起来特别像,其实不是一回事”。
在非盈利方面,同人作品的创作和使用较为宽松,但实际使用上尚有颇多风险。

因此原则上,本暂行版规对同人作品,将暂时限定其不可作为收费游戏的素材。
一应奖励暂时以二次加工为准。

本条也将写入暂行版规中。感谢您的关注。

点评

了解.  发表于 2017-10-8 14:53
Brandnew day, Brandnew Life
                              实在  中
暂为素材区版主,版其  琢磨
应援一下~
RPG制作大师授权素材推广计划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Lv5.捕梦者

百合狂魔

梦石
15
星屑
8055
在线时间
266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12-16
帖子
1181

开拓者

4
发表于 2017-10-8 15:32:24 | 只看该作者
资词啊~

点评

moy
感谢支持^ ^  发表于 2017-10-8 15: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5.捕梦者

梦石
0
星屑
35180
在线时间
416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2-15
帖子
10066
5
发表于 2017-10-8 15:44: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89444640 于 2017-10-8 16:13 编辑
wabcmcc 发表于 2017-10-8 14:24
參考(仿照)動漫人,物做型,制作出來素材,是否違反版規(版權),請明示.

同人这里较为复杂,
中国因为同人业与商业部分,比如你看淘宝,我不相信卖动漫角色印花背心的厂家取得了人物版权。
日本同人业因为能带动厂商游戏的推广,增加其产品的销量,所以一般厂商都不会进行打压。

有些厂商,比如任地狱(名字你懂得,我故意的)chong物小jing灵就明文禁止同人创作,但是国内居然顶风作案的,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自己做着玩,好友间交流另算,但是对公众发布的话你就有麻烦了。)

咱们是中国,跟他们那里有区别。他们作品很多都没有对大陆发售过,比如你发售至少得有官方中文或者官方字幕版本吧?有见过吗?但是即使是此类作品,也尽量不要碰到商业上,除非你给他们公司钱买版权了。

倒闭的公司或者倒闭后没有继承者的公司的作品,其品牌ID内的一些虚拟角色是可以二次创作商用使的。但是必须明确人家作品继承者死绝了。对于一般民众来说非常困难。

最好只使用明确可以二次创作的角色,比如ZUN的东方系列,其作品多的根本原因就是神主不禁止二次创作。
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原创。

点评

喜愛動漫人物作素材,免違反版規.  发表于 2017-10-8 18:15

评分

参与人数 1星屑 +20 +1 收起 理由
moy + 20 + 1 感谢积极补充解答^ ^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Lv5.捕梦者

梦石
0
星屑
36387
在线时间
1078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3-15
帖子
4813
6
发表于 2017-10-8 16:40:25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个问题..持有版权的定义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无节操

梦石
0
星屑
607
在线时间
79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6
帖子
3939

开拓者贵宾

7
 楼主| 发表于 2017-10-8 17:13: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oy 于 2017-10-8 17:14 编辑
soulsaga 发表于 2017-10-8 16:40
我有个问题..持有版权的定义是?

比较普适且常见的,就是素材是由发布者自身独立原创的。
其他也可以从素材的著作者处获得可以二次发布(而非贩卖)或是二次加工并贩卖的权限,但此种需要遵守原作者的利用规约。

一般而言,使用者获得的素材,都仅包含使用权,而不能进行再发布或是贩卖。只有当著作者的利用规约中明确提出可以,才能认为可以。
Brandnew day, Brandnew Life
                              实在  中
暂为素材区版主,版其  琢磨
应援一下~
RPG制作大师授权素材推广计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11-14 23:28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