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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建省诏安县的生命之源》 原帖 诏安这地儿,曾叫丹诏。而我出生于母亲的娘家福清。"诏清"或"安清"实在难听,所以父母给我取了名儿:丹清。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我所要说的,其实是丹诏的一处至关重要的地点——东溪。
或许东溪不够伟大——水不深而大船不行,水不疾而污浊不堪。但东溪与其他一切母亲之水一般,是必要的,是生命的开端和延续。东溪哺育了丹诏人,其中包括我。所以连我在内的丹诏人便想方设法地回报她。
人祭,便是一个古老而忠实的方法。
年轻的生命历来都是奔流所喜的,因为那朝气蓬勃或神采飞扬的气息,与滚滚流水是多么和谐。也因此,东溪每年都会吞噬掉几条人命,而且基本都是年轻人。
这些人,往往是去东溪游水嬉戏却不慎淹死。但是,不可否认,在明知东溪会吃人这一前提下,还能那么虔诚地去找死,实在也称得上是自愿做祭品了。
之前说过,东溪不深。要淹死那些对自己水性颇有自信的人,是怎么也无法设想的。但不幸的是,东溪淤积的泥沙,是一种财富。沙商们总来这而淘沙换金。一车一车的沙子被运走,一坑一坑的河床陷阱被留下。那些溺水而亡的人儿,通常就是被这些人为的陷阱活活坑死的。
靠近,沙子一滑,连人带沙一起滚入坑中。你越是挣扎,沙子越是嚣张、越是残忍,越是要把你整个人都卷入深渊。
有人曾调侃地告诉我,你往溪中央走去,一米、两米、三米、四米,你的膝盖被淹没而已。但是五米、六米、七米,说不定你就不见了。
我深为信服这个说法,对东溪心存畏惧,但也因此觉得东溪的吃人本领是被硬套上去的。东溪原本对人命的味道并不怎么感兴趣,那些隐着的坑坑洼洼,其实都是人们给爱游水的同胞掘的坟墓罢了。可怜东溪被掏空了心儿,又被冤枉为诅咒之流。
以前也有迷信些的说法,那便是普遍流传于各地的水鬼之说。按老人们的说法,东溪也有水鬼。水鬼是溺死的人化成。它们的怨气被镇在溪中无法释放,因此既不能成佛,也不能入阴间,成了典型的孤魂野鬼,只有通过找“替死鬼”才能解脱东溪对其魂魄的禁锢。更有人自称见过水鬼:似猴但无毛,通体光滑而呈肉红,力大无穷而胜常人,最主要是它们能在陆地与水中呼吸,尤其是在水中的行动迅速。所以,溺死的人都是它们给害的。
我自然未见过水鬼,对水鬼一说,犹如那些曾经被吓过的,但如今已经长大了的孩童们一般,嗤之以鼻。是啊,那可能只是老人不忍孩儿们因贪玩戏水,却一不小心使他们自己的小生命随水流逝去,而编造的故事罢。
老人们是善良的。东溪自然不会去责怪老人们诽谤她为水鬼居所的行为。因为,东溪是慈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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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的都是不想死的却死了的情况。有不想死却死了的人,也就有想死却死不了的人。比如从桥上往下跳的。多数情况中,这种人自然不是在炫耀技巧——说好听些,叫想不开;说难听些,叫嫌命长。
从岸边下水无奈被水卷走,与赫然从二十米高的新桥往下跳——扑通一声,存在的痕迹瞬间被水流抹去,——这两者究竟有多大的不同?
不同的大概只是过程。游泳的人当然不想从此以后都不能游泳,求死的人则多是一时冲动。结果两者生存的本能都会使自己努力向生的方向挣扎而去。
前者想回去,后者想过去;前者是想活,后者是懊悔。
但不论如何,跟流水进行生命的搏斗时,最终的结果就不再是当事者一个人的事了。首先,当事者想活,流水却不一定肯让他们活。再者,死者只能在黄泉路上闻见家属的凄惨嚎啕;生者则换来亲人们的怜爱的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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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生命之源,对某些人来说,成了生命之终。这不得不说是种遗憾。
P.S.
溪里有不少锋利物品。不懂水性的某人从桥上往下跳后,奇迹般的没死,但脚被划伤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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