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楼主: 喵kano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胡扯] 讲一讲论坛的事

[复制链接]

Lv3.寻梦者

梦石
0
星屑
3846
在线时间
19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1-3
帖子
9536
41
发表于 2016-8-27 11:10:14 | 只看该作者
借这个帖说一下gd论坛,好好的论坛关站了……不少心血啊
《宿愿·寻剑篇》正式版已经发布!快去看看!点击进入论坛发布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4.逐梦者

梦石
0
星屑
12157
在线时间
443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4-11
帖子
5955

开拓者

42
发表于 2016-8-27 11:31:29 | 只看该作者
说这么多,6R连主站都还没弄好。连门面都没有。很多人都以为6R只有橙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I7-LetheK
@老树 2.33GHz [节能型]
@雷瑟 6.66GHz [不锁频]

梦石
0
星屑
681
在线时间
37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1-19
帖子
309
43
发表于 2016-8-27 11:32:09 | 只看该作者
Vortur 发表于 2016-8-27 07:55
此贴收藏,在下认为结果已出;如阁下意犹未尽,可直接回复,一周后在下再继续与阁下的关于此话题的对话 ...

1.你臆想中的结果还真是有趣
2.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mj1a5BB7alMqtpYVxIK
“谁主张谁举证”
http://baike.baidu.com/view/135875.htm
虽然我并不十分认同证伪主义。但其思想方法第一条即是
“归纳
归纳是已过去的事情证明未来的事情,过去不能证明未来,是从有限的事例推广到无限的定律,有限不能证明无限,在哲学上也不能把两者等同起来。归纳不是一个严密的逻辑形式推理,而是一个概率推理,从单称命题过渡到全称命题缺乏逻辑
评价:归纳是认识论,不是逻辑理论,其本身是一个探索过程,不是一个逻辑推理过程。”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q6O9sZi8Bb89C9SyuZK
“论据,依据其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可分为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也称事理论据)两类。事实论据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的描述和概括,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因此是证明论点的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所谓“事实胜于雄辩”就是这个道理。事实论据包括具体事例、概括事实、统计数字、亲身经历等等。理论论据是指那些来源于实践,并且已被长期实践证明和检验过,断定为正确的观点。它包括经典性的著作和权威性的言论(如名人名言等),以及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公式等。”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33434
“作者:刘小华
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33434/answer/10517341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

除了这一句,毛泽东还说过另一句话——“不做正确的调查研究,同样没有发言权”

首先,要明白调查是为了什么?
在毛泽东的《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调查就是解决问题”。那么后面的发言权就是为了阐释,解决了什么问题,怎么样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为了什么,这三大方面。没有调查,不去脚踏实地的研究怎么回答这几个问题?否则不就成了睁眼说瞎话。
接着,毛泽东所说的『发言权』是否等于『说话』?
大多是发对这句话的人会引用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因为这句话表明了人的自由权。这句话并不是伏尔泰所说的。这句话是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Evelyn Beatrice Hall)写在《伏尔泰的朋友们》一书中的,原话是:「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这句话的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的自由权,但这与毛泽东的『发言权』是不一致。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发言权』的目的很鲜明——问题导向作用,这里的发的言不是高谈阔论,抒发一己之见,而是前文提及的,解决了什么问题,怎么样解决问题以及解决问题是为了什么,这样一来就与『说话』有了明显区别。
于是,大多是人更希望这句话是『没有调查就没有随便发言的权利』,你可以这么理解,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句话的精髓是在『调查』二字。”
https://rpg.blue/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常用版规

以下行为严令禁止!

一、纯水/灌水
二、回复15天以前的帖子(热点贴为30天)
【注:活动贴与日常活动贴在活动期间不作为挖坟处理】
三、投票超过7日
四、连帖
【注:经过管理团队审核后,活动作者活动期间允许连帖】
五、准战帖
六、全文字号过大,颜色刺眼
七、谈论有关素材提取、游戏破解的话题
八、发布【侵权正义,盗版无罪,鼓励放弃版权】的话题”
也许你认为你毫无水分?
3.我开课挺贵的,而且现在懒得开课,并不愿意照顾你的理解能力和逻辑能力。
有以上文字仅是因为众相识者难耐你的水分。
4.名词解释
中学辩论会上瘾者:中学辩论会受害者中对其上瘾者。
中学辩论会受害者:受到中学辩论会影响并改变思维方式者。
中学辩论会:从各方面皆无甚价值的因形象、形式与功利原因而召开的毫无水准可言的严重误导逻辑的辩论会。
5.我为什么要用论证的态度去对待不能列为论证的言语呢?
6.“简略来说就是管理群越来越水,真正和版务相关的东西翻上十来页才能找到只言片语,”
值得表扬。
“越来越水的原因是因为论坛越来越冷。”——某版主
不过注意原因和结果的正倒。
7.楼主提出的艾泽拉斯国家地理用于证伪而不是证实。
8.证真一般特指某佛教用语。
9.我所说的很多东西都是为了照顾你而退一步讲的,而你却把它当做起点了。
10.最好换种方式博取存在感,否则适得其反。(“有以上文字仅是因为众相识者难耐你的水分。”)
11.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
窝是白老树
窝为我自己袋盐
……
……
……
啊,好咸https://rpg.blue/https://rpg.blue/static/image/smiley/coolmonkey/zq.gif☚闲

喵喵喵喵喵?
没有喵喵喵女装看我要死了!https://rpg.blue/https://rpg.blue/static/image/smiley/coolmonkey/tl.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2.观梦者

梦石
0
星屑
311
在线时间
20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2-4
帖子
1817
44
发表于 2016-8-28 00:32:21 | 只看该作者
科科,看到一半忍不住回帖……

这跟当年我在某个论坛看到的情况何其相似。
有时真觉得100岁不死都有好戏看……

点评

仔细想想还是S1刷起来比较开心,尤其是因为我有超版权限  发表于 2016-9-2 15:43

评分

参与人数 1星屑 +17 收起 理由
orochi2k + 17 泄露宇宙真理~差评~\(≧▽≦)/~

查看全部评分

新しい誕生祝いだ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梦石
0
星屑
1337
在线时间
67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11-11
帖子
2790
45
发表于 2016-8-29 20:57:57 | 只看该作者
{:2_249:}好戏天天有,天天做游戏谁受的了,滑稽~

嘿。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梦石
0
星屑
2313
在线时间
160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9-28
帖子
2792

开拓者

46
发表于 2016-8-29 21:32:46 | 只看该作者
@寒冷魔王 看到这个帖,吓一跳,看一下我们群组,我们群组完全没有这样的问题...我们该高兴还是...

点评

咱群当然没事了= =毕竟那么冷清,而且还是我主场  发表于 2016-8-29 2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49
在线时间
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8-30
帖子
12
47
发表于 2016-8-31 00:48: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菲阁莺 于 2016-8-31 01:14 编辑


我觉得拿舰娘来跟6R比不行,舰娘这东西太火爆,它在任何体裁估计都能火,应该降低一点对比对象,拿有妖气来看,你去看看有妖气论坛-有妖气贴吧-有妖气QQ群,看看人数在线比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梦石
0
星屑
1293
在线时间
99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14
帖子
3016

开拓者

48
发表于 2016-9-2 06:58: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ortur 于 2016-9-1 13:04 编辑


  1.  ...

  2.  证据已给。在下也就不纠结现在讨论的就是“立法”而非“执法”、“证据最好大家找,因为圈外人难有作为xxoo”之类的事情了。
  而阁下至此未给出一丁点儿证据,用阁下自己的话说,想必是没有任何“主张”。

  3.  有限推无限,归纳
  那又怎样?不想纠结这个问题。因为阁下说的“有限不能推无限”早已将楼主与在下,甚至阁下都圈进去了。在下也不想用反例法来证明【有限推无限有意义】了。

  4.  【不是逻辑推理过程】
  那此贴讨论的事情可具有【法律效益】?充其量算是在讨论“像法律一样的事情”。在下认为,讨论本帖的逻辑没什么不好,至少是需要逻辑的。而1#的点评不都在说逻辑的事情吗,所以在下以及很多人都认为应该讨论逻辑的问题。
  那在下的探索过程至少比楼主的要有逻辑,还讲证据。而阁下却使用双重标准。

5.  论据
  好吧,在下的论据更有说服力。
  但道理论据也有优劣之分。至少应该有逻辑,在下指出楼主的不足,以及举出楼主道理论据可能具有的问题,所以也有很好的道理论据。
  楼主的道理论据显然不是“经典性的著作和权威性的言论(如名人名言等),以及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公式等”,而更可能是“被长期实践证明和检验过,断定为正确的观点”,在下就不说这是“有限证无限”的问题了。
  通过对其论据的进一步讨论,很明显,他没有将所有的可能考虑进去,反而在下想得更多。

6.  不做正确的调查研究,同样没有发言权
  在下已伸出橄榄枝,并且坚信只有放下个人恩怨,共同努力才能使问题真正得到推进。既然我俩都对在下的猜想具有足够的好奇心,以及解决问题的渴求,那为何不能联手去调查呢?毕竟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
  这也是证明阁下可能具有的主张,以及赋予阁下发言权。
  阁下又一次把楼主也圈进去了。ORZ...

[line]0[/ine]最后补充:
  顺便说来,在下认为,楼主将这种话题发在水区,本身就是一步臭棋。有人支持,也会有人反对;不造事情的发展有无超出其预料。好在管理层并无对此类问题的处理规章,而从点评来看,楼主还挺有群众基础的。看来按规矩或是投票来都无法解决【管理层议题泄漏】的追责问题了,估计连问责都问不成,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但在下也大致看了一下水区的新版规,有条【限制用户在某贴中回帖总数】的新规章了,能在7日内就把版规重新修订一遍,说明工作效率还是挺高的。相比对管理员的约束,其实普通会员的约束更多:“一言不合”就组建立法会针对个人修订法律。不过好在多少有了会员反馈管理员的机制,在下会学着不去关心这类问题。
[ine]0[/ine]

7.“不愿意照顾你的理解能力和逻辑能力”、“辩论上瘾”
  在下可对阁下说过一句这样的话?在下目前不准备投诉阁下这个帐号,不是因为觉得自己有多大的气量,在下也不知道为什么。

8.  “我为什么要用论证的态度去对待不能列为论证的言语呢?”
  在下这么做的原因,或许有对一些美好事物的期望,但必定有一种关乎自我的情感在里面——在下看到这里已经有些火气了。

9.  “简略来说就是管理群越来越水,真正和版务相关的东西翻上十来页才能找到只言片语,”
  在下要求阁下的唐突,以及【不仔细阅读】而导致的无效辩论道歉。而不是一句好像高人一等的【值得表扬】了事。

10.“越来越水的原因是因为论坛越来越冷。”
  轮到阁下和这位版主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了。
  说实在的,这句话反过来也是不能被事实证明的,在下也没把握证真伪。

11.“楼主提出的艾泽拉斯国家地理用于证伪而不是证实”
  在下也是在证明”【楼主提出的艾泽拉斯国家地理用于证伪而不是证实】这个论点“的证伪,也不是证实。没看懂这条到底有什么作用,可否解惑?

12.  另外,7日内颁布的版规规定了一个人的回帖数目。
  在下不想开马甲来,我们转到私信粗细畅谈可好?

13.证真一般特指某佛教用语
  谢谢!在下仰慕阁下的博学,好友没有白加~

14.“我所说的很多东西都是为了照顾你而退一步讲的,而你却把它当做起点了”
  请礼貌待人。
  在下也是很有耐心地在跟阁下讲清楚事情,但阁下给人的感觉中,带有侮辱、不客观、双重标准、论点与人身同时打击的味道。
  在下也不想继续说了,再说自己都要讨厌自己了。

15.“最好换种方式博取存在感,否则适得其反”
  谢了啊。在下就把它当作一个建立在认同、接受情感基础上的建议吧。
  其实在下也知道,即使不对这些东西发言,也可以在6R得到足够可观的愉快体验。这么想的话,真有点不想继续这种黑历史了。

16.【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
  在下在做RM的教程,还参加了一个队伍,在里面当美工,还给别人无偿的windows图标设计。自己也在填坑、看公开课、写作业...
  不过在这里也感到了一种气氛。你们的Q群你们玩,你们管理群你们玩,你们的论坛你们玩,在下去提问区找你们的小学生回答问题去。在下又没逻辑又没肚量,又没知识又没学历,还爱搞民科,自以为是,空抱着【将一切可能有用的知识分享给一切人】的理想主义,又有禽流感又有艾滋病,专门破坏免疫细胞还是个无耻的诈尸的马甲——真够了你们的想象力,看到这里都没有一个表示在下的论点正确或部分正确的,反而你们那边人多势众,净是流行知乎马列代码xxoo高层次东西的大触,又是针对个人立法又是600糖什么的。在下玩不起,有空再回来浪费时间。

  突然想想,为嘛非得呆在这个论坛整天写些给自己看的教程!?还被“系统给误判了删除掉”。不过好在在下还可以用脚投票,谁也别想抢走在下的脚。









  
【RMVA教程】
---------------------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4.逐梦者

梦石
1
星屑
10037
在线时间
442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0-22
帖子
6951

开拓者贵宾

49
发表于 2016-9-2 12:09:30 | 只看该作者

人气有毛用,知道真相的人越少越好(大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140
在线时间
4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3-6
帖子
49
50
发表于 2016-9-2 15:48:40 | 只看该作者
個人覺得,論壇是Q群不可替代的。
從第一次接觸網路開始,除了偶爾玩玩遊戲,幾乎所有的時間都花在逛論壇上。
QQ是即時通訊的軟體,本就不適合大規模的討論【或者說和五湖四海的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哎呀不管怎麼說都怪怪的....】,
反正論壇的記錄,都可以很好的保存下來【服務器或者數據庫背鍋的話就沒話說了....】,而qq上的記錄,我想並不會保留太久吧?
萬一日後需要查找一些資訊,那麼qq的短板就顯示出來了。
所以我覺得,qq不可鞥取代論壇,畢竟,論壇的存在也絕對比QICQ久吧?【大概吧?求指正qwq
所以只要有人在,論壇就有必要以及一定會一直存在下去的【至於水貼這種事情,這都是各大論壇【以及qq?】的通病吧...
水貼也是論壇的一部分,只要適當控制一下就好了w【或許我比較愚笨,並不知道水貼的可怕之處XD
個人愚見,請dalao輕噴X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11-14 11:04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