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查看: 1705|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经解决] 地图图块变成了数字是怎么回事?

[复制链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2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10-6
帖子
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9-23 20:07: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入我们,或者,欢迎回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如图 求解决方法

点评

提问区置顶的帖子里有一个汉化了的帮助文档。楼主去下载下来看看吧。相信对你很有帮助  发表于 2014-9-23 20:23

Lv4.逐梦者 (版主)

无限の剣制

梦石
0
星屑
10074
在线时间
502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2-28
帖子
5030

开拓者贵宾

2
发表于 2014-9-23 20:20: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IPArcher 于 2014-9-23 20:22 编辑

按F5,或者F6

评分

参与人数 1星屑 +132 收起 理由
taroxd + 132 认可答案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98
在线时间
161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8-15
帖子
4459
3
发表于 2014-9-23 20:35:35 | 只看该作者
你所说的数字有很大的用处,你可以用区域来分别各种不同怪物出现的地方
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神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151
在线时间
20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7-10
帖子
170
4
发表于 2014-9-23 22:13:00 | 只看该作者
那个是区域号编辑模式………………不是图块编辑模式
事件只会越用越熟,在用脚本前想想能否能用事件简便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闇吼者の災悪眷族
不気味存在締造者

梦石
0
星屑
1366
在线时间
288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7-29
帖子
6491
5
发表于 2014-9-23 22:37:02 | 只看该作者
你是处在区块编辑模式……不是图块变了

我觉得区块比图块还重要(拍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2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10-6
帖子
15
6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22:56:11 | 只看该作者
好吧囧 原来如此,,,话说区块是做什么用的啊?

点评

如果你是解谜向游戏,区块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分歧条件来控制玩家的行动的(比如特定地方可以使用什么道具)。  发表于 2014-9-24 09:35
可以用来标记敌人,在设置地图敌群的时候,有指定区域,输入该区域ID,在地图上的该区域就可以遇到该敌人  发表于 2014-9-24 08: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1.梦旅人

梦石
0
星屑
50
在线时间
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9-19
帖子
21
7
发表于 2014-9-24 02:24:59 | 只看该作者
有三个模式。 绘图 事件 和 区域
绘图就是你平时画地图用的
事件就是编辑事件用的。比如NPC 宝箱等等都是事件 地图只是背景一样的东西
但是地图特性里只能设置全局遇敌。。所以区域就很有用了。
比如你想在王都周围不要遇敌但是其他地方可以。就可以用区域功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11-14 10:04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