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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骑士之死》[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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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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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08:3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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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写目前的长篇的时候突然脑袋发热而写的短篇,花了一晚的功夫,字数不多,文字质量也不太好,可是,还是请见谅吧。
本短篇的故事其实挺简单的,而与长篇也有一定的关连,事实上,这个短篇故事是以另一个角色的角度去展开的长篇小说中的一段剧情。
嗯,希望大家给一些意见吧。
另外,此文如在下的别的作品一样,大部份的合理性仍然存在问题,而请注意,本故事亦不会发生在地球上的,因此,一些仪式和习俗与中世纪的并不一样。
先谢谢了。


骑士之死


        哈罗德骑著白马,往敌阵跑去,在他的身旁,是约一千人的骑兵队伍。

        他往左看去,是一列列整齐的往前指著的长枪。骑兵们的第一件武器便是他们的长枪了,可作為将军的他却没有也带上长枪,反而是紧握著自己最擅长的斧头。

        就是这一把斧头,让哈罗德可以在数场战役中生存过来,没有像别的骑士那麼样,葬身於残酷的战场中。

        骑兵们都穿著全身鎧甲,款式都是一样的,只有钢盔的式样并不相同,有的戴的是风箱式的,有的穿的是蛙嘴头盔,总之都為他们提供了极佳的保护性。而作為他们的第二武器的长剑则掛在腰带上,準备在他们丢下长枪后在剑鞘中被拔出来,继续杀敌。

        相比之下,哈罗德的护甲则少得可怜,他只穿了一件合身的锁子甲,在外面套上了德里冈家族的黄色罩袍,上面有一个红色的乌鸦图案。

        他不习惯穿著全副的武装,至少不会在战场上这样穿,那只会令他的反应变慢,动作也变得迟钝而已。

        而在战场上,这两点已经够致命的了,故此,他还是穿著这样的轻装,好让他在战斗中能够发挥最大的实力。

        在他们的正前方,大约一百米以外的是贤雅女王的骑兵队,同样朝他们跑来。

        看著不远处那正朝自己急速前进的黑压压的一片,哈罗德告诉自己需要冷静,对方也就两百多人,绝对不会是他们这些骑兵的对手。

        “也许只需要那麼一次冲锋,便能令他们全军覆没了。”他心想。

        在那些穿著黑色衣物的骑兵背后,是更多的步兵,但大约全都是弓箭手之类的,他相信在解决掉整个骑兵团之后便能轻易的击溃他们。

        “士兵们,让我们把他们杀个片甲不留!”哈罗德大声喊道,回应他的是骑兵们的高呼声。

        而随后而来的,是箭矢划破空气的响声。

        敌军射来的箭都落在他们身上,而他们的弓箭手却都在后方,远得没办法还击。

        哈罗德没有被箭击中,可也知道了自己一方的损失,从声音可以听出,大约有数十名骑兵被射下马来,可能受伤的时候还没死去,不过在摔到地上后基本上就必死无疑了。

        他回头一看,原来密集的队伍现在分散多了,中间也有一些空隙,似乎是死去的骑兵们留下的。

        他们和敌方的骑兵也相距够近的了,他能看清楚对方的装备了。

        黑衣骑兵们都没有穿上重装的护甲,却都只穿著吉力斯帝国的黑色军服,在那上面是一头白色的雄鹿。而与他们这些爱格伯特․德里冈国王的骑兵们唯一相同的地方,便是手中都持著长枪了。

        双方的骑兵都撞在一起,每一方都在长枪互刺的那一下中有数十名骑兵丧生。哈罗德的位置比较偏,因此没有被任何的敌人攻击。

        他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丢下长枪,拔出长剑来互相决斗。就他的观察所见,他们这一方在近身战斗上还是佔了不少优势,属於贤雅女王的骑兵倒下的数量远超过自己一方受伤的战士的数目。

        整个战场此刻混作一团,这哈德罗倒不介意,因為所有的战役都总会发生如此混乱的情况的,而既然现在佔上风的是自己一方,他也没必要担忧甚麼。

        突然间,一名骑兵竟擅自离队,往他跑来,然而,他又不像是要报告甚麼的,他的头盔掉了,脸上露出的是惊恐的神色。

        哈罗德在对方逃去之前拦住了他。

        “你到底在干甚麼,士兵?”他质问道。

        “那女人……好可怕……”骑兵结巴地回答说,语气中满是绝望。哈德罗望向了骑兵原来的方向,刚好看见一名女骑兵在挥舞著她的大剑,刚好有一名骑兵被她砍死了。

        他想也没有想便立即命令马儿跑向那一边,好帮助另一位骑兵。他高举著斧头,向他们奔去。

        在途中,一名敌军的骑兵跑了出来,一剑刺向了他。但是,哈罗德轻易的闪开了,在来到了对方身后之后,便舞了一下斧头,斩下了那骑兵的右手下来,痛得他整个人摔到地上,想必是活不久了。

        “為德里冈家族而战!”他又再一次高声喊道,斧头一舞,解决掉正在他身旁与另一名骑兵战斗著的敌人。

        那个驍勇善战的女骑兵看见了他之后,也骑著马往他跑去。

        然而,就在二人相距不到十米,快要决斗的时候,那女骑兵却停了下来,看了看四周之后,便领著别的骑兵们开始往回跑。

        “这到底是发生了甚麼事了?”一名离哈罗德很近的骑兵低声说道。

        敌方的骑兵现在还剩下一百多人,还没必要这麼快就逃跑了。再说,那一点也不像是落荒而逃,倒有些像是按照战术那样返回自己的阵地。

        哈德罗很清楚的记得,那个女骑兵是看了看四周后才开始逃跑的,这给他一种很不祥的感觉。

        然而,他们在人数上还是佔优势的,於是,他也不管这麼多了,便下令追击敌方。

        “他们只有两种兵种,想必没有多少战术可以运用吧。”他猜测著,儘管还是有些不放心,可他依旧加快了速度,赶上正快速朝逃命的敌兵们前进的骑兵队。

        就在此时,敌方的另一次箭矢的攻击便落下了,他也只能无奈的看著又有数十名骑兵被射下马儿,摔了下来。

        忽然,一阵剧痛从他的右边大腿传来,低头一看,便看见一枝箭射中了他的大腿,幸好还没流很多血,也不影响骑在马上的他的行动。

        “感谢骑士(註),没有让我因中箭而堕马。”他低声讚美道。
(註:此处的骑士并不是指真正的骑士,而是小说的世界中的其中一名神祇的名称)

        哈罗德正想要大声叫喊,命令骑兵们加快速度,对方的骑兵们却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再一次发动进攻。

        没有了长枪的骑兵们的冲锋没有多少的杀伤力,因此他一点也没有害怕,然而,他却瞥见了对手弓箭手的两侧竟出现了两队骑兵,人数虽少,可出现的却十分突然。

        就这样,他们被包围了,在背后又传来了箭矢飞来的吵耳声音。哈罗德回头一看,发现到应由自己率领的弓箭手们居然没有命令便攻击了。

        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们又死了不少人。

        “冲啊,士兵们!”他只能如此大声吼道。

        在这样的景况之下,唯有奋力作战才是最实际的。他们以高速跑向不远处的敌兵们,準备在自己牺牲前先让几名敌人死去。

        哈罗德的马儿速度最快,因此他领在前头,正要攻击那已经跑到队伍的最前方的女骑兵时,却被对方的剑刺穿了自己的锁骨上方的肌肉,那冲撞力令他整个人往后飞起,重重的摔在地上,顿时失去了知觉。

        到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映入眼帘的则是一个颇大的帐篷的天花板。

        “不错啊,这麼快便醒来了。”一把低沉沙哑的女声传到哈罗德的耳中。

        他坐直身子,看见了有一个高大的女人正站在帐篷的入口旁,差不多有一米八那麼高,而且非常强壮。

        她转过身来,面向著他,可她的外貌令他那一句道谢消失不了。

        她是他所见过的最丑的女人。她有一张难看的圆脸,雀斑多得吓人,嘴唇厚厚的,一个大大的鼻子,除了那双眼睛之外,别的地方都教看的人想要吐出来。

        哈罗德知道自己现在的目光一定要没礼貌,他所受的骑士的教育告诉他应该要对妇女有礼,并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可是,在她的面前,他办不到。

        “我想女王很快便会过来的了。”她又冷冷的说了一句,便转过身去,不再看他,也使他不能再打量著她。

        大约十分鐘后,一个十分漂亮的少女便走了进来,穿的也是黑色的军服,他认出了她,那女生就是今天战场上英勇无比的女骑兵。

        哈罗德没有料想到,原来身為女王的贤雅竟也会亲自领兵作战,这也证实了过往他听到的传言是没有错的──贤雅是一个强大的剑客。

        她在他的床前跪了下来,漂亮的大眼睛直视著他,他能从它们看出了她的关心,还有怜悯。

        “你就是那个……哈罗德爵士?”她低声问道。他能嗅到她身上散发出的幽香,哪怕中间夹杂著汗水也好。

        “是的,女士。’他只答说。

        “那麼样,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你手下的弓箭手们全都逃跑了,至於你的骑兵们,也有一些成功逃脱,可大部份都已经阵亡了。伤员们我们也都结束了他们的痛苦了。”贤雅女王低声说道。“换句话说,就是你已经战败了,成為了我们的战俘。”

        哈罗德只能够点点头,没办法对这件事下任何的评论。他还记得那些弓箭手们在最后竟不分敌我的攻击他们,但他想不通他们的动机是甚麼。

        “那请再回答我一条问题,你现在是不是效忠於爱格伯特公爵,爵士?”她又问。

        “是的。”他没有多想便回答了对方的问题,原本还想提醒对方应该说是爱格伯特国王,而不是公爵的,可是想了想之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嗯,然后就是最后一条问题。”女王点点头,道。“如果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加入我们,与公爵的军队在战场上战斗的话,你会答应吗?”

        哈罗德犹豫了。

        他有预感贤雅女王会赢得这场战争,要是他加入的话,那麼,他便有机会保住爵位,甚至获得更多的领地。可是,他却曾发誓效忠於德里冈家族。

        “你的决定是,哈罗德爵士?”她催促说。

        “我是一个骑士,我绝不背弃我的誓言。”哈罗德几乎是用吼来说出这句句子。

        “那如果你不加入的话,明天我便会处决你呢?”

        “我寧愿死去也不愿背弃誓言,转而对付我的主人。”他坚定的回答道。“你就处决我吧。”

        贤雅站了起来,嘉许一般的笑了笑。

        “好了,既然你已经作出了你的决定,我也不便多阻挠了。”她柔声说。“今天晚上便好好睡吧,明天早上,我便会亲自处决你。晚安,爵士。”

        说完之后,她便转身离开了帐篷了。

        那丑陋的女人则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冷笑,但细看之下却没有任何的动作。

        他躺回床上,可那动作太剧烈了,令他的伤口突然传来一阵痛楚。

        可是,他没有叫出声音来,从他小时候第一次受伤到现在為止,他就再没有因為痛苦而惨叫过。

        那时候的他才六岁,正在学习怎样在餐桌上如成人一般优雅地进食。他的父亲送来一块牛排,要他用小刀把肉切下来再放进口中。

        他把牛肉举到面前,用力一切,的确是切开了牛排了,却也在他的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他痛得立即大叫起来,泪水源源不绝的涌出来。

        “妈妈…好痛……妈……救命……”他哭喊著。

        他的母亲想要上前拥把他,但被他的父亲阻止了。

        “你是个男孩,哭甚麼?”他大声训斥道,却没有令小小的哈罗德的哭声停止。“难道到长大了后你受伤了还要哭著叫你母亲?”

        他的哭声依旧没有停止,最后那位领主终究是忍不住了,重重地拍在桌子上,发出了吵耳的声响,使哈罗德停了下来。

        “就你这个样子,将来我们怎样把你送到别的有名的骑士那儿去当侍从?”哈罗德的父亲大喊著。“有哪个骑士会想要一个爱哭的侍从?”

        哈罗德没有再哭了,反而是满脸疑惑的看著他的爸爸。

        “没错,总会有一天,你会成為一个骑士,向爱格伯特公爵效忠,為吉力斯帝国的安全奋不顾身的作战,成為人民眼中的英雄,少女们梦寐以求的情人,最后继承我的领地和爵位。”领主试图以较温柔的语调说。“而在那之后,你需要先成為一个侍从。可是,你觉得你现在的样子适合当一个侍从吗?”

        哈罗德摇了摇头,领主大人则继续说下去。

        “真不知道我们该怎样教导你……”他拍了拍脑袋,抱怨道。“一个男生怎可以因為不小心割伤了手指便大哭起来呢?”

        “骑士们都不哭的吗?”哈罗德突然问。

        “骑士们不会哭,甚至是承受了极大的痛楚,他们也不会叫出来。他们是最勇敢的人们,最高尚的战士。”他的父亲回答说。“他们会愿意為任何人牺牲自己的生命,只要那些都是為国家好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那麼样,死的时候会痛吗?他们会哭吗?”

        领主想了想,彷彿被这个小孩子的傻问题难倒似的,过了好一阵子后才开口回答。

        “不会。”他低声说道。

        哈罗德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居然会问这样子的问题,不禁微微一笑,却又想起了自己明天便得去证实一下父亲的回答是否正确了,又感到有些无奈。

        就在那一天起,他就告诉自己,他永远也不能哭,不能因為痛楚而大叫,他要做一个勇敢的男孩,当一个好的侍从,成為一名骑士,為人民服务。

        就在十二岁的那一年,他成為了一位名叫爱尔玛的骑士的侍从,并从他的身上学习一切的作战技巧,及一些骑士应有的礼仪。

        他确实没有再哭一次,也没有再喊过痛,即使是在练习中受伤也好,他也从不高声呼痛,而是继续尝试,直到他能击败他的对手為止。

        他很用功学习,所以他学得很快,也很好的服侍好爱尔玛,获得了这位骑士的称讚。

        就在他二十岁的那一年,爱格伯特公爵决定把他晋升為骑士,并在巨岩堡的大厅中為他举起授勋仪式。

        他在公爵大人的面前跪了下来,高声宣读他的誓词。

        “我以三神的名义发誓,在我的骑士生涯中,我必将善待弱者,小孩与妇女将是我的保护对象,我亦不会攻击手无寸铁的人。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任何落难的人,我会以真诚对待我的朋友,帮助其他骑士,同时,在战斗中,我会勇敢地对待残暴,不计较个人生死,而将国家的安危置於一切之上。我不会宽恕任何错误的行為,而是以维持真理為最大的目标。我会对我的爱人忠诚,至死不渝。我将会保持谦卑,正直,公正。荣誉,牺牲,勇敢与怜悯则会是我的座右铭。最后,我再次以三神的名义宣誓,我将服务爱格伯特公爵,直到我不再呼吸的一刻,如同我服务国家一样。”

        公爵在他的誓词读完后便把剑放在他的肩上,轻轻一点,开口说话了。

        “从今天起,你将会是一名正式的骑士,请不要背弃你的誓言。现在容我再次向你打招呼,哈罗德爵士。”他大声说道,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那可以说是哈罗德一生中最让他感到光荣的时刻。

        他的父母都替他感到骄傲,而他也為自己感到骄傲。

        然而,他的一生中最辉煌的却不是他成為骑士的那一刻,而是发生在那之后半年的比武大会中。

        那次比武大会在帝王城中举办,规模则是空前的盛大,哈罗德也报名参加了。

        很不幸地,至少他当时是这样认為的,他的对手是一位被认為是比武的冠军的热门人选的强壮骑士。

        哈罗德在那新来的侍从的帮助下穿上了整套的盔甲,穿上了属於他的家族的蓝色斗篷,上面是一个白色的熊。

        他跨上了雪白的坐骑,接过盾牌,还有比武用的长枪,调整了一下它们的位置,準备好了作战。

        群眾们却没有人為他喝采,更没有支持者,全都在喊著他的对方的名字──尔文。

        直到对方戴上了头盔之涕,哈罗德才想起自己没有穿头盔,只好有些尷尬地从有些慌张的侍从手中接过头盔,戴了上去。

        尔文拉下了面甲,他也跟著这样做,那是他第一次拉下了面甲,那种感觉既新鲜,也令他感到了挺紧张的。

        他的对手已经开始向自己这边跑来了,他才回过神来,知道比武已经开始了,便立即策马向前奔去。

        尔文显然相当有经验,在适当的时候刺出他的长枪,但哈罗德比较敏捷,盔甲也不怎麼妨碍他的行动,他轻易地闪过了攻击,枪尖也刺向对手,却被盾牌挡住了。

        就这样,他们便重新回到起点,再一次发动了进攻。

        哈罗德被尔文的长枪刺中了,虽然只是击中了盾牌,但那冲击力大得差点把他整个人打下马来,可是,他的长枪造成的伤害更大。

        被视為热门的尔文被打下马来。民眾们万万没有想到,一个热门的冠军人选居然给一个没有任何的名气的新手骑士击倒。

        连他自己也难以相信,可是在同时,他感到更多的自信。

        他,哈罗德,已经是一个出色的骑士了,至少在比武比赛中不会输给任何的有经验的骑士。

        在接下来的一天中,他击倒了一个又一个的骑士,观看的人们开始為他而欢呼了,直到决赛时,那些叫声才停止了。

        因為他的对手便是当时最厉害的骑士,查德爵士。

        人们显然不知道该支持哪一方会比较好,因此,他们选择了沉默。

        哈罗德像之前的比赛一样,骑著马向对手的方向跑去,他的长枪刺中了对方的盾牌,而他自己则吃了一枪,差点便从马上摔在地上了。

        他们就这样比试了好几个回合,他没有一次击中查德,但自己却被对方的长枪刺得浑身发痛,可是,他没有放弃,继续英勇的作战著。

        他们又再比试了十数个回合,依旧没有分出胜负,而双方也感到有些疲累了,便选择了先休息一下。

        这个时候,有一位年轻的少女来到了哈罗德的身前,向他表达了她的倾慕之情,她的话让他的勇气全都回来了,疲劳的感觉也全都巳跑不见了。

        他们再次骑上马,向对手跑去。这一次,哈罗德赢得了胜利。

        他的枪尖準确地击中了查德的头盔,那冲力让他在来得及还击之后便令他从座骑上被打下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哈罗德,一位名不经传的骑士,就这样便夺下了这麼一个盛大的比武大会的冠军。他击败了眾多位技巧高超的骑士,因而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他知道,自己的父母必定会為自己感到更骄傲,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他再也找不到那少女了。

        这便是他的一生中最辉煌的一天。

        既然有了这麼一项傲人的成就,他现在也死而无憾了。

        虽然他更希望自是战死的,但是,起码他现在是因為遵守诺言而被死,也算是不会遗臭万年的了。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那原来看守著他的女人也跑到外面去了,他耸耸肩,躺回床上,第一次闭上眼睛,决定要好好的睡一觉。

        他梦到了自己不顾父母的反对,投靠决定自立為王的爱格伯特公爵。

        “我们本来就是他的家臣,全都宣过誓,说会永远效忠於公爵大人的。”他朝自己的父亲解释说。“而且,不加入他的话,难道我们要服从一个弒君的叛臣吗?”

        “可是……”领主想要反驳,却想不出能说甚麼。

        “现在只有公爵他能够收拾残局,只要他发动战争,自称国王,吉力斯的人民才能安定的继续生活下去,平民们会寧愿服从一位有些良好的声誉的公爵,而不会是一个年老体弱,还以不正当的手法获得王位的叛徒。”哈罗德继续说服著。“早晚会有一天,他们会想要推翻佛雷的暴政的,到时候,爱格伯特公爵还是需要称王,再去领导人民。既然如此,那麼样,為何不借现在的机会先自己当国王呢?”

        “我们不知道这是否对国家有利。”

        “但是甚麼也不做,就是对国家不利的事情。”

        到了最后,他们一家还是投靠了爱格伯特,并晋升為公爵。

        哈罗德自然加入了新的国王的军队中,并且在国王的邀请下,成為了他的近身护卫队的其中一员,以他的作战技巧来保护他。

        他甚至曾多次领军与海王堡的士兵们作战,还取得了每一场战役的胜利,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至少令海王堡在短时间内不再对他们带来任何的威胁。

        因此,虽然他的剑术不及维克多,实战的战斗力為所有爱格伯特的护卫队的成员中最弱的,却是会领军的一个,他的战绩比他的同伴们要辉煌多了。

        不幸的是,他多厉害也好,还是败在了与贤雅女王的第一次交战手中。

        他的梦以他们被自己的一方的弓箭手攻击作為终结。

        他满头大汗的醒来,发现到早已天亮了。

        “也差不多是时候被处死了。”他告诉自己。

        他的猜测没有错,不到十分鐘后,便有两名士兵进了帐篷,扶住他,来到了一片空地中。

        大概所有敌兵都围在这儿等待看他被处决了,因為这个军营几乎被挤得水洩不通。

        贤雅就站在空地的中央,手中拿著她的大剑。

        哈罗德被带到她的身旁,示意要他跪下来,接著,士兵们用绳子绑住他的双手。

        从她的影子,他可以看出来,她正高举起大剑,準备随时砍下他的头颅。

        “以三神与吉力斯的先祖之名,我,当今吉力斯帝国女王,皇室的仅存的血脉,贤雅,在此宣判你,哈罗德․阿雷果,曾效忠於吉力斯帝国王的骑士的死刑。”她高声喊道。

        “死去,会痛吗?”他心想。

        影子中的贤雅快速的把剑往下劈,他还来不及意识,便已眼前一黑,死去了。
 雪壓枝頭低雖低不著泥一朝紅日出依舊與天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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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16:41: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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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为王权或则国王吧?旧时代的骑士是国王的私人部队吧?



怎么说呢……这个故事,耐心全看完了之后,觉得写得不错。虽然一开始败得有些不合理,中间回忆的部分我倒是比较习惯,然后就这样结束了。

果然是短篇……就好象猪八戒吃人参果,还没品出味道就已经结束了。
有些人,到了七八月份就会诈尸。
宫斗,是女生永远的爱。
冷门,是本人不变的欲。
作弊,是玩家自由的痛。
练级,是橙光割舍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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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20:20:4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引用风雪优游于2008-11-13 8:41:52的发言:


為人民服务


应该是为王权或则国王吧?旧时代的骑士是国王的私人部队吧?



怎么说呢……这个故事,耐心全看完了之后,觉得写得不错。虽然一开始败得有些不合理,中间回忆的部分我倒是比较习惯,然后就这样结束了。

果然是短篇……就好象猪八戒吃人参果,还没品出味道就已经结束了。



骑士…………其实只是利益的实体化罢了,一向只是帝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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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22:27:47 | 只看该作者
{/fd}看了lz的小说后,ms跟我的写作方式有点相似。我也突然醒悟,这样的小说是很难写长篇的,只是对我个人而已,我很讨厌看这种写作方式的长篇。so我还是把我的剧本写成短片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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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捕梦者 (管理员)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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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RMVX自由创作大赛季军冬季迷宫创意大赛季军第2届TG大赛冠军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R剧及RMTV组冠军短篇七成年组冠军剧作品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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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01:50:43 | 只看该作者
《光与暗之诗》的番外啊……感觉上的确更像番外篇而不是短篇小说。结合《光与暗之诗》来看是篇不错的番外,但作为短篇小说来讲的话,场面、服装等描写占的篇幅太多了,有喧宾夺主的感觉;情节本身的戏剧性和主题性都不足,缺少短篇小说需要的凝聚性而显得过于分散,没看过原作的读者或许看了几十段还不知道这篇小说要讲的到底是什么。(其实长篇多少也有这个问题……食叉包的小说都属于踏实的慢热型,必须要耐心看下去才会慢慢被吸引,但很多读者也可能看了个开头没见到什么让人突然眼前一亮之处而且觉得不明所以,于是便离开了。这不能算缺点,不少出色的著名长篇作品也是这样,但作为在网络上连载的尚无名气的小说确实容易因此失去一些读者。)
同样是食叉包的短篇,《战场上的少女》在集中性上便比较好,那差不多也是食叉包在6R发过的短篇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包含没写出的下篇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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