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Project1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楼主: 天使喝可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待办] 吴建庆 什么时候处理一下

[复制链接]

Lv3.寻梦者 (版主)

  /) /)<

梦石
0
星屑
4207
在线时间
489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16
帖子
8434

开拓者短篇七成年组季军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6-12 01: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入我们,或者,欢迎回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天使喝可乐 于 2014-6-12 16:05 编辑

以前没注意过 现在看了看 感觉这人逗了不短的时间了
此人善于将各种图 PS滤镜一下 完全不加修饰 然后发图区声称是自己画的 这已经有2年多了吧
然后还把各种flash游戏找来 声称是自己做的游戏
简直逗

纵观这些帖子 随便开一个 把图放在百度识图里找一下就能找到原图 被识破多次 完全没有改变 也没有任何被处理
该管管了吧 完全停不下来


部分帖子:
我制作的太鼓达人2014 FLASH

看回复各种打脸:
我画的罗志祥
我画的白雪公主,全过程
终于画完了,我画的杨丞琳
画了个仙剑人物大家看如何

太多了 总之 是个中二小学生 他发布了各种画风 各种原画一般的超高品质作品 精通各种技艺和软件 驰骋于图区和原创游戏发布区
可以搜索该用户的主题记录
其帖子均为 我画的XXX   我家的XXX   我用FLASH画的XXXX
你用PS滤镜能再高端点?

至于他为什么会不断这么无聊发这种帖子 因为每次都会被以原创来崇拜和加分 所以此人也各种乐此不疲
其实一个个帖子看下来 总感觉很多人识别能力有点差的不能忍啊...









点评

@fux2 @迷糊的安安 @小传子 @断电  发表于 2014-6-12 01:49

评分

参与人数 4星屑 +287 收起 理由
韩吉桑 + 5 我很赞同
tjjlb + 280 这种人要严厉打击
fmy19960827 + 1 我很赞同
fux2 + 1

查看全部评分

Lv3.寻梦者 (版主)

  /) /)<

梦石
0
星屑
4207
在线时间
489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16
帖子
8434

开拓者短篇七成年组季军

2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09: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断电 发表于 2014-6-12 02:39
好吧,因为开始管理图区也只是几天的时间,所以对这个人也没很多的认识_(:з」∠)_虽然有点觉得高产的不可 ...

他随便拿别人的flash改成自己的游戏 那就显而易见了
目测是其他人根据教程进行二次创作 比如ps交流论坛 他直接搬过来说是自己画的


百度识图和谷歌搜图 也是目前我能想到的唯一的比较简单的方式(即使这样有些东西也是找不到的)
造假和侵权,即使是政府也没辙orz  只能是发现一个干掉一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v3.寻梦者 (版主)

  /) /)<

梦石
0
星屑
4207
在线时间
489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2-16
帖子
8434

开拓者短篇七成年组季军

3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15: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建庆 发表于 2014-6-12 12:43
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抱歉。可真不会这样子的

分享就写明分享 拿图直接PS一下 发帖“我画的XX”是什么意思?
游戏转载就转载 重点注明“制作:吴建庆 程序:吴建庆”是什么意思?

年纪26了 不管你是哪人 都应该明白什么叫“我做的” 什么叫做“分享”
请你解释所有盗图为什么写作“我做的XX” 你完全没回复到重点

点评

你那段话简直就是人身攻击,被屏蔽正常  发表于 2014-6-13 11:10
这孩子年龄折半就差不多了  发表于 2014-6-12 20:45
↓ 都说你那帖子言辞太过激烈了  发表于 2014-6-12 18:08
芬达君,我被屏蔽了,怎么办  发表于 2014-6-12 15:46
那么,可乐君,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些帖子呢,有没有必要取消很久之前的评分呢?或者删除主题?  发表于 2014-6-12 15: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拿上你的纸笔,建造一个属于你的梦想世界,加入吧。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站长信箱:[email protected]|手机版|小黑屋|无图版|Project1游戏制作

GMT+8, 2024-5-12 06:46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