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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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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积分体系讨论、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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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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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主流游戏组冠军第1届Title华丽大赛新人奖

11
发表于 2012-3-10 10:00:37 | 只看该作者
首先,限制版主的評分上限
然後告訴大家,vip以後不能經驗換了,大家把經驗都換了
然後收取50%,再出個活動,經驗以後不能換啦,大家把vip都換了。
以上步驟重複10次,終於vip總量下降
多年以來大家困擾6r的通貨膨脹完美解決,
然後人民幣戰士充值2000vip終成6r首富,並且順利的當上版主

点评

柳之一的坑爹技术一直一流 = =  发表于 2012-3-10 21:25
我又斯巴达了  发表于 2012-3-10 10:18
“我推荐你一个游戏吧,avg的,剧情特感人”
“我擦,都是文字图片的游戏有啥好玩的,连个战斗都没有!”
“我推荐你一个游戏吧,rpg的,战斗也新颖”
“我擦,怎么米有作i弊器?“
”你不是喜欢战斗么?”
“不,我是剧情党!!”

继续阅读请点击
http://rpg.blue/blog-53316-10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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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ye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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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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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7:54:28 | 只看该作者
{:nm_3:}哇,正儿八经地在讨论VIP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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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黑了……  发表于 2012-3-1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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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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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9:13:43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列兵提出的兑换比例差和新增货币系统两个方法可行。
步兵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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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9:39:4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可以适当地插广告,毕竟论坛需要经济,但这个论坛里多数人是学生,没收入来源。
关于分数换VIP可以通过道具实现,道具用经验或VIP购买,一次性使用,使用后可以兑换一定量的VIP。例如1VIP一张兑换卡,每次可以兑换5VIP,这样变相收税可能更多人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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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广告!~  发表于 2012-3-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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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观梦者


  • 更新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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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20:09: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两位唱双簧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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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有一腿~  发表于 2012-3-17 21:04
我跟他是现实中的朋友,现在又在一个单位进修,相互顶一下没问题吧? 再说他同意的是我之前的说法,我后来提出的是新的方案,这个算双簧?  发表于 2012-3-1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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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精灵族の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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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1:00:4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可以参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来实行阶梯税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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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本身就是一个繁杂的计算,按此收税可能不显示。个人觉得精灵的意见跟猫君相似,都是阶梯税率。我点评总不撞车了吧,哎!  发表于 2012-3-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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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暗夜天使)

名侦探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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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主流游戏组亚军第5届短篇游戏比赛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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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1:21:37 | 只看该作者
附件所得有一半纳税没关系,但转账这么高税率实在是……我直接给别人钱别人和我也用不着纳税还纳这么多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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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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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第6届短篇游戏比赛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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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03:39:3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最好是再推出一种新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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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支持者了。话说站上的那个《永夜》不是有元宝吗?  发表于 2012-3-12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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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观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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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06:58:47 | 只看该作者
各种压力的猫君 发表于 2012-3-10 02:13
【销售税】

 这个我觉得可以让卖方来决定交多少百分比的销售所得给论坛。

支持猫君的观点.转账按照额度收税能防止黑市交易.毕竟这里Vip主要来源变成靠充值了.


‘‘──eve592370698于2012-3-11 07:31补充以下内容

最好和工作室的积分弄一起,这样算起来还方便.不如这样吧,元宝只能充值获得,可以悬赏,可以转给别人但自动变成Vip,Vip可以和经验由专门交易平台兑换,但不能再转移只能自己使用,vip就类似于网游的代用点,可以起到类似点卡作用但不能随便买,例如工作室的一个游戏激活需要20元宝但如果用Vip就得80个.
’’
潜水,专心忙活三次元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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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寻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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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40:55 | 只看该作者
快一个周没有人提意见了,难道该有的意见都已经写在这里了吗?
步兵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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