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 | 792 |
VIP | 43 |
好人卡 | 0 |
积分 | 352 |
经验 | 76056 |
最后登录 | 2024-11-15 |
在线时间 | 4169 小时 |
Lv5.捕梦者
- 梦石
- 0
- 星屑
- 35186
- 在线时间
- 4169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7-12-15
- 帖子
- 10067
|
本帖最后由 89444640 于 2021-1-27 10:37 编辑
那个,说句话,有恩怨没关系,我看律师先生也确实提供了靠谱的解决方案,
首先个人恩怨不要上纲上线,观众请勿人身攻击,
就律师先生所说,此案疑点有三,
以下原文转载:
现就当前审议内容进行总结,以便后续审理工作的开展
j296196586 与 狼姬 民间网络侵权纠纷一案主要争点如下:
1,关于j296196586是否有权对案外人芯☆淡茹水所制作插件有权二次发布。
2,关于j296196586是否已对案外人芯☆淡茹水就插件制作费用结清
3,在查明上述两项事实后,双方言论是否构成对对方的侮辱诽谤行为。
就此帖来看,脚本制作人芯☆淡茹水确实明确要求禁止二次发布转载转让了。
因为楼主芯☆淡茹水隐瞒了对方姓名,是否j296196586订制的尚待确认,是但是根据前面帖子截图来看,能“推测出”当事人ID是谁。
但是需要芯☆淡茹水,做明确答复才可以确定。
但是其写这段文字的时间需要证明比j296196586订制脚本时间早,
若没有带时间标签的帖子或者qq记录证明作者声明时间早于脚本订制时间,或者脚本作者明确告知过脚本定制者禁止二次发布,推测法律上可能会认为,订制后的脚本定制者可能会有这些权利。
所以,签协议啊签协议~留证据啊留证据,这都是菜刀吃过无数次亏总结出来的,甲方你不把所有东西落实到纸上,时候就有的是地方可以扯皮。
然后疑点就只剩下是否结清尾款了。
在当事人芯☆淡茹水出面澄清前,请观众与本案当事人,尽量保持克制,尽量保持冷静。
然后律师先生,你律师费也得说一下XD,或者您这次是要免费服务了XD?
律师先生,我有一个问题,
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这个ID就是当事人本人,而不是以后说 被盗号,我妹用来着之类的,来逃避责任?
这种民事诉讼,是需要ID本人实体必须到法庭出席吗?如果对方拒绝出席怎么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