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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熊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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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向aaaaaaaa97、絀神入化等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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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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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00:14:02 | 只看该作者
无心孤云 发表于 2011-8-1 00:12
其实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引用....
就这么回复吧.

因为我不知道”版主不能在没有扣分标准的情况下扣分“,或者说,我不懂法。另外希望能够为我指出这条法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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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0:17:27 | 只看该作者
无心孤云 发表于 2011-8-1 00:12
其实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引用....
就这么回复吧.

【咖啡】点评 【话框】回复

点击回复即可   比如这样…………又要申请新ID了

点评

四处溜达未必就是装的- -又没规定早起ID不能四处溜达- -  发表于 2011-8-1 00:40
离开一段时间,与之无接触,还不如再次重新开始接受来得好,谁都不认识还到处转,那就真是装B前辈了…  发表于 2011-8-1 00:33
那就先谢了= =不过...有必要换马甲行走么- -  发表于 2011-8-1 00:27
我没那工夫……要不是贴被锁,现在既然是aaaaaaaa…………  发表于 2011-8-1 00:21
那个...申请归申请啊= =千万别去水区试探我啊- -我同样喜欢冲动的- -  发表于 2011-8-1 00:20
2005.5.13   怎么样都不要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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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捕梦者 (管理员)

老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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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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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0:18:09 | 只看该作者
对熊君的惩罚才是过分了,吾辈也不想去加100v惹麻烦,不过熊君好样的。

点评

fux君的v当然是洗黑钱洗掉了喵【大雾……】  发表于 2011-8-1 00:35
宁死不屈就是号样的么- -话说.你的V呢- -  发表于 2011-8-1 00:21
RGDirect - DirectX驱动的RGSS,点我了解.
RM全系列成套系统定制请联系QQ1213237796
不接受对其他插件维护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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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0:19:44 | 只看该作者
熊的选民 发表于 2011-8-1 00:14
因为我不知道”版主不能在没有扣分标准的情况下扣分“,或者说,我不懂法。另外希望能够为我指出这条法写 ...

这种非己之权勿乱逾越的道理....不用明确写出来的吧....
难道你会因为一个人和你吵架就封了他ID么....
同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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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在原创区给水帖扣分的事。至于扣vip的事,我在扣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不过你的回复已经回答我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11-8-1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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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祈 + 12 塞糖,无心姐姐卖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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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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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0:28:23 | 只看该作者
熊的选民 发表于 2011-8-1 00:14
因为我不知道”版主不能在没有扣分标准的情况下扣分“,或者说,我不懂法。另外希望能够为我指出这条法写 ...

以下是愚者治理版面的一些拙见,仅供参考:
每个人都会带有主观情绪,所以经常会出现两个人在吵架,其实两个人都没错的情况。比如你以为版规里没写就由版主定夺,从这个角度来考虑,你自然会觉得自己没有错;
为了杜绝以上情况的发生,我们要制定法律(版规),这样有法可依,为什么扣分,是因为你灌水了,而版规里写着【灌水打酱油的30起卖200封顶】,ok,会员即便来找你吵,你说,看版规,不是我要找你茬,是版规规定,我只是负责执行。

最后ps一下:治版的时候多跟同区其他版主讨论一下。
版规的更改有一个个人的参考标准:对版规的更改,要做到本区全部版主通过(至少都过目后没意见),如果存在争议,请示上一级分区版主。如果擅自更改的版规,那么有什么状况就请自己承担。


六祈于2011-8-1 01:08补充以下内容:
看到熊君的道歉贴,还是相当有勇气和担当的,这一点愚者非常佩服。

回头想想,好像自己也有点冲动,因为200分导致一场论战【最后人数优势胜出了么?】

不过即便回头再来过,愚者也还是会这样做的,这是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互相尊重,没有谁比谁高等,谁该被忽略牺牲。

会员不能肆意谩骂攻击版主,版主也要为会员考虑,这样才和谐嘛~

不分青红皂白的重典,也许会吓走很多志同道合的人,想必特工齐齐前辈也是这么考虑的(想想他会因为200分而闹到版务区么?)

最后ps一下:刚忘了要ps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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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无心无肺的小萝莉:幸好咱是技术区的www~~  发表于 2011-8-1 14:03
我想一定是歧视我们水区的版规没有你们技术区的实用- -其实我们水区的版规很详尽的- -摆明种族歧视啊- -67君我伤心了,...  发表于 2011-8-1 00:41
人是死的规定是活的,如果不是原则问题,无伤大雅罢了。  发表于 2011-8-1 00:37
【种族歧视】这么明显的吐槽点你是怎么给想出来的啊无心姐姐……乃难道不是地球人类么?  发表于 2011-8-1 00:36
为啥我提示他要通过别的版主- -他让我到别的帖讨论去- -67君你说他就这么冲杀善.是种族歧视么- -  发表于 2011-8-1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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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灵 + 20
无心孤云 + 2 要是给我加的是6V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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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1:12:33 | 只看该作者
举手。

有点疑惑诶,熊熊对那个人的操作是扣1V加999分吧?那么如此一来按积分来讲就是扣了1经验,于是是不是也应该以这个标准扩大100倍呢?比如扣100V加99900分——当然如此似乎没惩罚的感觉,但是就这样扣了100V会不会太过头了。
当然这个错误的实质不是扣了1分而是“乱修改用户积分数据”,以及之前有些人喜欢玩给人扣V然后加经验或者类似的“游戏”,是不是也是规定一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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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出一口气,有时候进局子也是在所不惜的。不过这次是滥用职权了,下次大概会骂回去吧。  发表于 2011-8-1 01:46
那你好自为之吧 = =  发表于 2011-8-1 01:20
没有,我是直接扣了1vip。999分是别人加的。  发表于 2011-8-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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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2:55:38 | 只看该作者
{:nm_3:}为何 昨天还气得要死=-=今天看到这帖反而心里很闷很难受。。。。!
果然女人是善变的么=-=(咱还不是女人啊啊啊啊喂!咱还木有成年啊啊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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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起姐.........乃.....完蛋了..................!!!!娘们也不是好惹的!!!!!  发表于 2011-8-1 13:51
= =  发表于 2011-8-1 13:45
你是女的么- -我一直以为你是男的说TAT  发表于 2011-8-1 13:34
大家好,我叫节操,有一天,我被吃了。
http://forever-dream.5d6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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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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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烫烫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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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3:17:11 | 只看该作者
白虎狱 发表于 2011-8-1 01:12
举手。

有点疑惑诶,熊熊对那个人的操作是扣1V加999分吧?那么如此一来按积分来讲就是扣了1经验,于是是不 ...

其实扣分的话一个愿大一个愿挨你管人家那么多干什么= =||反正这东西随便兑换的,换在以前这还是好事呢(以前1VIP=800分,1000分=1VIP,XE)

点评

人家是被扣了1V.而不是扣1V加999经验= =你想的太简单了- -  发表于 2011-8-1 13:26
哎呀,蛋疼什么的最有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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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雨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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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3:29:22 | 只看该作者
话说我昨天那段变成流浪者的时间发现说什么“对不起,您所在的用户组限每小时发帖2次”,然后跟灵子说,结果他就说我举报BUG加了1V……{:nm_7:}那我那句应该扣分还是怎样。
明夕,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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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ACG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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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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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3:38:30 | 只看该作者
熊确实是。。。怎么说呢,反正是挺厉害一人(这个厉害指代的不是技术),但是扣分无依据,冲动也是错的,他既然辱骂你了,你可以投诉他,让该扣分的扣分,但是无论是自己乱扣还是再骂回去都是不对的。无论熊你的性格允不允许这么做,都应该如此,这里是有规矩的,随心所欲可不行。

另外就是米娜吵什么吵。。。要下雨了,各自回家收衣服吧~
此号诞生于公元2008年10月1日。
此号消失于公元2012年10月1日。
4年的经历,4年的守望。现在只剩下66RPG的名字和当年的“梦想世界,在你手中。”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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