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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熊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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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 论坛更新后精品游戏区的置顶帖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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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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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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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4:39:50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1-5-24 14:11
很好,不过除了素材之外的东西呢- -
貌似大多数人都没写上EB的默认脚本的使用情况。
于是,最基本的东西安 ...

确实是这样,如果是未脱离的还好一下,能玩的玩家都知道是rm做的,如果是脱离的就更应该声明一下了。
我以前的几个帖子也要编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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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梦旅人

綾川司の姫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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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R剧及RMTV组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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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5:07:21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们还真是有意思的逻辑啊。因为脚本来源没有列出,所以连素材来源也都不用列出了?66RPG的大多数脚本,都在里面注的是『本脚本来源于rpg.blue,转载或使用请保留此信息』,那么,在使用脚本时保留了,在发布帖里说明脚本来自66rpg,不就可以了?如果有些脚本作者发布的时候严格声明『用我的脚本必须注明我的名字』,那么使用者就要说明脚本来自谁谁谁,否则可以默认使用者不须署名。
日本素材站里的使用规约有些也是『可以不署名』的,但如果是『必须署名/必须报备作者』之类的规约写出来了,就必须声明。商业素材的特殊性在于拆包发布的人本身就在侵权,压根就没征得商业游戏公司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该素材,就必须将使用来源声明出来,否则岂不是一错到底。做游戏也要保留最起码的底线,能做到的就尽量去做,而不是到处找借口或者顾左右而言其他。

生命即是责任。自己即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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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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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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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5:19: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熊的选民 于 2011-5-24 15:24 编辑

我查了一下我的第一个游戏发布帖,汗颜啊,于是又补充了一些素材的具体出处。不知道这个格式是否可以。这里特别提到了某些素材出处不明,请作者与本人联系:

---------------------------

本游戏使用RPG Maker XP 1.03制作。

以下为部分素材作者:

脚本
Translated XAS v3.7f (桜雅在土、Moghunter、Calvin624(翻译))(部分图像和音乐也来自XAS范例工程)
全键盘(Cybersam)
fuki对话框(パラ犬)
复杂物品分类、自动装备、半透明菜单、卷动字幕、自动全屏(66rpg,未注明作者)

音乐
游戏音乐(寂静岭、生化危机、恶魔城、仙境传说、东方永夜抄、植物大战僵尸)
影视音乐(海猫泣鸣之时、天空之城)
夜的钢琴曲(石进)
眼泪(Daydream)
野蜂飞舞(柯萨科夫)
经典钢琴曲(贝多芬、柴可夫斯基、李斯特、肖邦)

行走图
gaku(主角原型)
Mutation Genes Simulation(包括持枪图)
Sithjester
nakkuruman
植物大战僵尸
dukesward(玲)
XAS(子弹)
雪翼飞马(小微的头发)

动画
漂流幻境

半身像
部分来自洋娃娃整理的商业素材(包括《妻ようじ~ボクは人妻管理人》《Silhouette》《ルナそら》《沙耶之歌》)
伊藤润二和千之刃的漫画
soulsaga和38571240帮忙找的空之轨迹里的玲的半身像

还有部分素材来自以下游戏
《Yin魔戒指》(ws333)
《Vampire's Life》(Divo16)

灯光和下雨效果学自HRF的《惩罚者杰克》

由于部分素材由游戏原作者葬侍搜集,部分素材搜索自网上,本人无法找到所有素材的作者。如果您发现本游戏使用了您的素材却没有声明,请与本人联系。

向所有素材的作者和发布者致敬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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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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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发表于 2011-5-24 15:20:3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5-24 23:04 编辑
天圣的马甲 发表于 2011-5-24 15:07
楼上们还真是有意思的逻辑啊。因为脚本来源没有列出,所以连素材来源也都不用列出了?66RPG的大多数脚本, ...


你从哪一句话中很有意思地认为了上面任何人中表达了直接的素材来源不需要列出的论点,从而自以为是地歪曲了原本的逻辑?
而我所看到的是我们很好地在版权方面达成了某种共识。素材方面干得不错(相对的- -)。不过其它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你有何依据认为作者未声明便可默认使用者不须署名?
本脚本来源于rpg.blue,转载或使用请保留此信息只说明来源,不说明版权。
否则从6R上拖走的商业素材你是否觉得可以加一个素材来源于6R就完事?
或者凡是以后在图区看到可以用的资源就可以因为作者没有特别声明就拿去用,然后回头只要说资源来自6R就OK了?
和6R完全没关系的EB默认脚本的使用更没有理由无视。

“商业素材的特殊性在于拆包发布的人本身就在侵权”
需要我再把我国相关法规发一遍么?

点评

反正只要咱們就是被代表了~╮(╯▽╰)╭  发表于 2011-5-24 16:37
匿名,,又見匿名。。。。  发表于 2011-5-24 15:47
匿名,,又見匿名。。。  发表于 2011-5-2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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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捕梦者 (管理员)

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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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RMVX自由创作大赛季军冬季迷宫创意大赛季军第2届TG大赛冠军第3届短篇游戏大赛R剧及RMTV组冠军短篇七成年组冠军剧作品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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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6:07: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回转寿司 于 2011-5-25 17:36 编辑
貌似大多数人都没写上EB的默认脚本的使用情况。
于是,最基本的东西安在啊?

咦,难道游戏区发布格式里的必填选项之一不就是“制作工具”吗——换句话说,每个作者在发布时就相当于已经写明了默认脚本的出处。假如有人在这一栏里填上“制作工具:RMXP、仙剑奇侠传、梦幻西游”,那显然也不会有人质疑他用了这两个游戏的素材却没写出处只会质疑一下他的大脑不是么?0 0

==============================我是一帖多用的分割线===============================

回复41楼:
那三项只是游戏在理论上讲的主要构成要素,并非说每个游戏都必须三项具备齐全。就我个人的评分方式而言,小游戏等无剧情或剧情极少的游戏不会把剧情计入评分标准内(即总分=[系统分+画面分]/2),同样R剧等无系统的游戏也不会考虑系统;另外我一直认为剧情的评判标准不是有多复杂而是会不会差到影响游戏的程度(比如一个模拟类游戏剧情简单很正常,但如果错字病句连篇或前后逻辑明显矛盾以至影响玩家理解就有问题了),所以这点上RPG也好ACT也好都是一样的。而画面(包括UI。我一般为了省事把音乐也算在画面这一项内,虽然没什么道理= =)我觉得即使对小游戏来讲也是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吧?毕竟在系统水准相同的情况下,有精美原创素材的游戏肯定会在玩家心目中大大加分。
发布帖声明问题我个人的观点其实是最好如此但非唯一方式,如果没写在发布帖里但有斑竹下载了游戏并确认其中有详细的素材来源声明(或作者本人/推荐游戏的其它会员)把游戏内的素材来源声明截图发出来或PM给斑竹等方式)也算没问题。不过按现行精品区规定的话,应该是需要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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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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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发表于 2011-5-24 16:25:52
回转寿司 发表于 2011-5-24 16:07
咦,难道游戏区发布格式里的必填选项之一不就是“制作工具”吗——换句话说,每个作者在发布时就相当于已 ...

于是,RM的默认素材使用情况也不用写了吗?

点评

问题是游戏区的整个版规里都完全没有这种规定啊。所以这个“按理论上要求”的“理论”到底是藏在哪儿的呢?  发表于 2011-5-24 20:55
RM的默认素材按理论上要求,必须要有“RMXP默认素材”字样。  发表于 2011-5-24 19:19
于是,这一点可以因人而异由作者自行决断不进行硬性要求并纳入量化标准。接下来我们继续讨论关于发布帖上其余部分的版权声明问题吧。  发表于 2011-5-24 16:44
当然,而且从来都没人要求过这一点吧?有谁质疑过“某游戏用了默认素材却没写出处好过分哦!”……么?0 0  发表于 2011-5-24 16:41
不用,因為EB要的是錢……  发表于 2011-5-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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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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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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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20:21:24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1-5-24 16:25
于是,RM的默认素材使用情况也不用写了吗?

如果声明了制作工具是RM,还需要再声明默认素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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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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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发表于 2011-5-24 22:00:2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5-24 22:12 编辑

为了帮助精品区在此方面工作的进一步建设
阶段性的总结整理一下当前的讨论结果:
1,游戏发布时的版权声明很重要,必须存在于游戏的发布帖内和游戏本体所包含的文档中。
2,版权应当覆盖素材、剧本、脚本等一切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受到保护的部分并一视同仁地对待。
3,制作者有责任和义务将版权声明中的版权细化至版权实际拥有者(可参照33楼),并及时补充遗漏的以及原本未能及时查证版权来源的内容。
4,制作工具自带的默认素材和程序代码在声明制作工具为相关产品后可不加入版权声明内,作为上述版权声明要求的一个例外。
5,任何一个方面版权声明未达标的游戏将在予以评定时对应的量化得分中予以惩罚性的扣除大量分值- -

任何对于上述总结内容存在异议的现在应当提出并加以进一步的讨论并给出论据。
否则这些将视为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的基线予以确立,以用于近期予以公正量化制定精品区收纳标准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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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逐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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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07:01: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熊的选民 于 2011-5-25 07:02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1-5-24 22:00
为了帮助精品区在此方面工作的进一步建设
阶段性的总结整理一下当前的讨论结果:
1,游戏发布时的版权声明 ...


又想了想,初步打算这么干:
在原创区置顶一个声明范例帖。
不声明的,先pm或点评,无动于衷的,在发布帖首行加入
版主提醒:请您声明素材来源。
语气软一些,字小一些,应该可以了吧。
还是不想使用锁帖这种强硬手段。

扣分什么的,现在往精品区挪动也不评分啊。所以也没分可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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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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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君  发表于 2011-5-25 13:19:55
熊的选民 发表于 2011-5-25 07:01
又想了想,初步打算这么干:
在原创区置顶一个声明范例帖。
不声明的,先pm或点评,无动于衷的,在发布帖 ...

这个是用于作为精品区内游戏应当做到的一个基准。以便在需要时可以有一个依据限定版权声明的具体形式应当如何。同时确保作者有意或无意的现行或潜在的侵权行为被有效制止。并有助于平息各方争端。
而如何提醒作者按照这个标准进行则可以作为另一个话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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